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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张哲同志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日期:2009-11-30 作者: 稿件来源:党政办 阅读: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2009]11号),通报表扬了129个“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219名“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我校学生处副处长张哲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近几年来,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全校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学校连续多年获得辽宁省就业先进单位,2009年学校获得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在本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结评选中,辽宁省有6所普通高校和9名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个人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张哲同志受到表彰是上级部门对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