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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系部上报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的通知

2021年10月08日 20:21  点击:[]

各系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发展中心将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
   根据工作的具体安排,现阶段为现场检查的自查阶段,各系部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参照附件)上报安全保卫处。请各系部领导和专业教师确认本系部内实验室是否为科研实验室,如为科研实验室将其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如本系内部无科研实验室,需上交零数量报告。请各系部于11月9日(星期五)前将材料送至综合办公楼207,所有上交材料均需系部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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